最新北京市居民/非居民用水价格  2010-01-05   生活  

自2009年12月22日起,居民用水价格为4.00元/立方米(原来是3.70元/立方米);
自2009年11月20日起,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上调0.22元/立方米,污水处理费上调0.18元/立方米。

居民用水价格详细情况如下:

  一、居民用水水资源费为1.26元/立方米(原来是1.10元/立方米,上调0.16元/立方米)。
二、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.04元/立方米(原来是0.90元/立方米,上调0.14元/立方米)。 
三、居民用水自来水价格为1.70元/立方米,保持不变。
居民用水总价为4.00元/立方米(原来是3.70元/立方米)。
  再生水价格保持1.00元/立方米不变,免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。 

非居民用水价格详细情况如下:

  一、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上调0.22元/立方米。
二、污水处理费上调0.18元/立方米。
北京市工商业和宾馆、饭店、餐饮业用水价格分别由5.60元/立方米和6.10元/立方米统一调整为6.21元/立方米。
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价格由5.40元/立方米调整为5.80元/立方米。
洗车业、纯净水业用水价格由41.50元/立方米调整为61.68元/立方米,
洗浴业用水价格由61.50元/立方米调整为 81.68元/立方米(北京市便民浴池用水仍执行居民用水价格)。

标签:


 发表评论

(必填)

(必填)

评论(必填,最多字数:100):